收藏本站:每次都有新收获! 注册考试 照明知识-照明设计-光源电器-照明材料-反射器设计-智能照明-照明光源 照明设计网Rss 2.0
照明设计网/
· 网站首页 · 照明知识 · 照明设计 · 照明材料 · 照明光源 · 光源电器 · 政策法规 · 标准认证 · 行业资讯 · 资料下载 ·
照明知识 | 生产管理 | 工程照明 | 家庭装饰 | 汽车照明 | 特殊照明 | 景观设计 | 道路设计 | 舞台设计 | 酒店照明 | 照明资料
CAD设计 | 照明灯具 | 灯具配件 | 电子元件 | 玻璃材料 | 金属材料 | 化学材料 | 反射器 | led照明 | 光纤照明 | 变压器 | 照明软件
质量管理 | 节能灯 | 荧光灯 | 气体放电灯 | 霓虹灯 | 白炽灯 | LED灯 | 特殊光源 | 灯具设计 | 镇流器 | 触发器 | 调光器 | 图纸图库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照明网 >> 照明技术 >> 标准认证 >> 文章正文 照明技术 电子技术 电工技术
推荐文章 3C认证知识百例问答
普通文章 节能灯常见问题
普通文章 人像摄影光比搭配 影棚进阶技术教程
推荐文章 电子镇流器的安全与电磁兼容探析
普通文章 让你惊声尖叫的时尚灯具
推荐文章 灯光操控规范和技巧
推荐文章 照明技术的变迁
推荐文章 照明技术基本参数
普通文章 特殊景观的灯光形象
推荐文章 LED灯光系统设计方法
普通文章 Auto cad 热键全集
推荐文章 世界经典照明工程(图)
电工专栏首页 电工新闻 电工基础 电力技术 电子技术 电工图片 电工法规 电工图书 嵌入式系统 通信与网络
电子专栏首页 业界资讯 解决方案 微处理器与DSP 消费电子设计 测试与测量 电源技术 计算机与外设 可编程器件 模拟设计专区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
路灯质量标准(试行)
照明工程施工工艺验收标
GB 50259-96 电气装置安
日光灯电子镇流器的主要
行业细分,深层渗透
解析照明行业的四类主要
照明半导体标准化体系研
校企合作,共同推动声像
住宅光环境的实证研究与

3C认证知识百例问答       ★★★
3C认证知识百例问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照明设计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30 19:55:08

3C认证知识百例问答

3C认证知识百例问答
1.强制性产品认证从何时开始实施?
答: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O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
2.哪些产品需要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
答:《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OO1年33号)中的附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19类132种产品。
1)电线电缆(共5种);
2)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
3)低压电器(共9种);
4)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5)电动工具(共16种);
6)电焊机(共15种);
7)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8)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
9)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
1O)照明设备(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共2种);
11)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12)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
13)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
14)安全玻璃(共3种);
15)农机产品(共1种);
16)乳胶制品(共1种);
17)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18)消防产品(共3种);
19)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
3.出口的产品是否必须获得强制性认证?
答:对于根据外贸合同的约定而特殊加工专供出口的产品,可以不申请强制性认证,但由于某种原因未出口的剩余产品将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除非获得3C认证。

4.对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有何限制?
答:凡列入目录范围内的产品,若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末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自2O03年5月1日起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5.CCC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答:认证标志“CCC”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对于《目录》内的产品,“CCC”标志是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证明标记。

6.强制性产品认证包括哪些环节?
答:认证程序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环节: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型式试验;
3)工厂审查;
4)抽样检测;
5)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6)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7.如何确定某种具体产品是否需要强制认证?
答:可以查阅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的适用范围及相关附件。另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20O2年第60号公告:《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如果对认证范围界定存在疑义,应向认监委书面询问,认监委负责答复。

8.怎样提交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
答:申请人可以从访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网站:www.cqc.com.cn,获取必要的信息、资料和表格,在线提交申请。或者按照网上公布的联系方式,直接与各产品认证处联系。

9.从哪里能找到关于申请单元划分、送样数量的规定?
答:各类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对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等做了详细解释,其内容包括:
1)适用的产品范围;
2)认证依据的标准;
3)认证模式;
4)申请单元划分原则;
5)抽样和送样要求;
6)关键元器件清单;
7)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8)获证后的监督;
9)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的要求;
10)其他规定。

1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可以从www.cqc.com.cn上下载吗?
答:不能。如有需要可以与CQC办公室联系购买。联系人:赵秀芹,CQC5O7房间;电话:O1O-856119O4。

11.谁可以作为《目录》中产品的申请人?
答:《目录》中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销售者和进口商可以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出《目录》中产品的认证申请。

12.当申请人为销售者或进口商时,有无附加要求?
答: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下载地图 | 文章地图 |
     
    我爱照明网致力于帮助从事照明设计的人员提供最全,最广泛的知识库。
    我爱照明网——先进照明技术人员的免费培训资料库
    版权所有:我爱照明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6-2008 www.5ilight.com All Rights Reserverd